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考试作弊被纳入中国刑法处罚范围。
组织作弊、买卖(提供)作弊设备、买卖考题(及答案)、替考等考试作弊以及帮助考试作弊行为构成犯罪。
案例一:找人代考外语当场被抓
2016年4月,何某需要参加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对自己考试能力深感担忧的何某,在考前两天通过他人联系上了韩某,希望他帮忙代考,韩某同意了何某的要求。
考试当天,韩某在天河区某大学考场,持何某身份证和准考证,以何某的名义参加考试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韩某向监考人员承认了替人代考的事实,考场人员当即报警处理。同日,何某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寻找韩某替自己代考的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被告人何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其行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遂判决两人犯代替考试罪,分别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例二:驾照理论考试也“寻枪”
今年3月,王某在天河区岑村华观路的车管所代替陈某参加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约定由王某进行考试,如通过则由陈某本人亲自领取考试成绩单。在王某顺利通过科目一考试后,陈某准备领取考试成绩时,车管所民警发现成绩单上的陈某相片与考试抓拍的王某相片不符,于是民警当即拒绝出具成绩单,并对事件进行调查。事后王某被抓获归案并承认了代考的事实,并在法庭审理阶段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代替考试罪。遂判决王某犯代替考试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例三:伪造身份证件也要获刑
2016年3月,在医院工作的寻某请求同事刘某代替自己参加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刘某答应帮忙替考后,发给寻某一张他个人头像照片。寻某伪造了一张基本信息为自己、照片为刘某头像的居民身份证,并于考试前一天连同从网上下载的本人准考证一起交给刘某。考试当天,刘某持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和寻某的准考证代替寻某参加考试时,被监考人员识破,刘某承认了代考的事实。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以代替考试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对寻某和刘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是由人社部发文实行的全国性统一考试,但并非是由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此,被告人寻某和刘某的行为均不符合代替考试罪的构成要件。但被告人寻某和刘某结伙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依法应予惩处。遂判决寻某和刘某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寻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一千元;判处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罚金一千元。
案例四:驾考安全员指导作弊 巴东兴华考场被停考整顿
楚天都市报讯,8月23日,巴东县兴华考场在组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科目三考试车辆共8台,其中8号考试车共有11名学员参加考试。当日早上7点30分考试开始,10点10分结束,在此过程中,8号考试车安全员田某对邓某等11名学员全程进行语言及肢体提示。其中,8名学员通过提示通过了科目三考试。
查明作弊行为后,恩施州交警支队约谈了巴东县兴华考场负责人,并电话约谈了巴东县交警大队考试负责人。为进一步严肃驾驶人考风考纪,州交警支队办公会研究后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责成巴东县交警大队对兴华考场科目三考场整顿15天,停考时间从9月1日至9月15日,巴东交警大队组织考场学习整改,期间不得预约考试。责成巴东交警大队对涉案的安全员田某立案调查,责令兴华考场取消安全员田某资质,按内部管理规定处理到位。责成巴东县交警大队现场考试民警作出书面说明。对违规考试的学院取消成绩,安排重新进行科目三考试。
法官说法:碍于人情替考,小心触了刑责
我国刑法对代替考试罪具有严格的限定,并非代替参加考试就构成该罪,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比如案例中出现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考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别是由我国《高等教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考试,因此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围;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是由原国家人社部发文实行的全国性统一考试,并非是由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
在责任追究方面,代替考试罪除了要追究应试者的刑事法律责任外,也需追究代考者即俗称“枪手”的刑事法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在代替考试过程中实施了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准备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会触犯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虽然国家严禁代考行为,而且通过刑法的方式加大对这种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但为何仍然屡禁不止?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国家考试一般与学历、行业资质等挂钩,利益诱惑使一些人员铤而走险,希望通过找人代考的方法提升学历或获得行业的相关资质,催生了帮人代考的市场。
二是对代替考试罪的认识不足,带有侥幸心理,主观认为代考被发现最严重的处理也就是失去考试资格等行政处罚手段,甚至觉得自己的策划“天衣无缝”能够不被察觉。
三是碍于人情,与传统观念认为“枪手”是为寻求经济利益才代考不同,审理发现不少代考人员作为应试者的朋友或同事,本身虽对代考行为有顾虑,但经不住人情的软磨硬泡,最终答应代考。
以上就是华亿驾校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华亿驾校:替考,作弊的事千万不要做!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广大学员有所帮助。华亿驾校报名咨询电话:13625764344
替考,作弊的事千万不要做!相关阅读:
学车时如何判断车轮位子
很多刚学车的人应该都有这样的困惑,坐在车里看着路面比实际的路面宽多了,可总是不能正确的判断车子具体在什么位置,要怎么判断车轮的违章?
● 左轮位置
如何判断左轮轧线?
网络中常见的一种判断方法,驾驶员合适坐姿平视前方,当左侧雨刮器与车身结合点重合于车道左侧白线与车头机器盖的结合点时,左侧已经轧上分道线。通过我们使用不同车辆验证后发现,这样的方法有一定的参考性,但是还不算严谨。由于每个车的雨刮器位置和大小都不一样,所以所谓的结合点并不统一。
通过几次实验我们发现,当车道左侧分道线与车头结合点距离左侧A柱大约20cm左右时,左侧车轮应该已经或即将压线。
如何判断左轮距线60cm?
当然在日常驾驶中,轧线行驶肯定是不够安全的,因此尽量保持车道中央行驶是最好的办法。目前城市中的车道宽度在3米左右,所以行车时左右预留60cm左右就比较合适。驾驶员合适坐姿平视前方,地面分道线与车辆左前角重合,并且延伸线与前挡风左下角距离10cm左右,此时车辆距左侧车道线大约60cm左右。
● 右轮位置
如何判断右轮压线?
因为驾驶员位置靠左,因此预判右侧车轮时的方法与左侧稍有不同。当右侧车道白线与机器盖中央位置重合时车辆就基本轧线了。
如何判断右轮距线60cm?
判断右侧车轮距右侧车道线60cm的问题其实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并且不同车辆的参照物也有所不同,只要保证路面白线在机器盖中央偏右一些位置就没有问题。
● 贴边停车
贴边停车其实道理和上面讲到的情况相同,只是车道线换为了车位线或是马路牙子。当然在停车位允许的情况下,不用刻意太贴近马路牙子,以免发生对轮胎轮毂的刮蹭。必要时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车道线或探头观察更保险。
● 判断宽度能否通过
看了上面的方法肯定有朋友会问,在没有车道线的狭窄路面上怎么判断车辆能否通过呢。首先驾驶员应当对路面宽度有一个大概的判断,路面狭窄情况下应当放慢车速。由于驾驶员位于车辆左侧,因此左侧距离把握肯定比右侧从容,所以车辆可以适当的贴左。
将车辆贴近错车点时,观察两侧障碍物,将障碍物外侧边缘理解为上文提到的车道线,判断左右两侧车轮是否可以在“线”内通过。当然不同于对比车道线,两侧后视镜的宽度也要考虑在内,并且一些判断上的误差也要预留。当然如果确实技术有限,取巧的办法是等待别的车辆顺利通过后再通过也不失为一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