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跨地域户口迁移不必往返原户籍地办理手续、电动车摩托车可免费安装“电子防卫系统”、驾考科目一、三将全部下放至各区市。11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便民服务措施》,将让岛城居民享受更便利的服务。
驾考科一、科三将全部下放至各区市
11日上午,青岛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便民服务措施》,包含改进户政服务管理、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业务等19大类。
在落实青岛驾考制度改革方面,为提高考试供需能力,青岛已将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三考试业务向各区市下放。年底前,争取科目一、科目三考试全部下放至各区市。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换领驾驶证需要在注册登记地换领的问题,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对于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允许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缩短申领驾驶证的时间。
明年力争各区市都设快赔服务中心
自2009年1月,青岛实行了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速理赔工作。截至目前,已在市北区的吴兴二路和南宁路、李沧区上苑路、黄岛区东岳中路建立了4处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下一步青岛市公安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创新服务措施,扩大适用范围,完善工作流程,推动快处快赔工作由城区向全市延伸。2017年年底前,争取各区(市)分别设置一个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方便群众事故处理工作。
2016年年底前,在市南区、开发区、高新区建成3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联调中心。
另外,青岛将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推进“青岛交警”官方微信平台、“青岛智能交通”手机APP以及“青岛公安交通信息服务网”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市民主动提供交通实时路况、违法信息主动提醒等服务。
到期换领身份证也可在居住地申办
丢失居民身份证,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这给工作地、居住地不在户口所在地的群众,特别是相距较远的群众带来不便。2014年11月,全省跨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开始实行。具有我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人员,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可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证件按照省、市、区(市)、派出所逐级下发,由受理地派出所负责发放,制发周期为45天。今年7月1日起,到期换领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
此外,自今年9月1日起,本市户籍人员迁往省内其他地市的,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人员迁往青岛市的,通过省内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流转业务,可直接在落户地办理落户手续,群众不必往返原户籍地办理迁移证等户口迁移手续。
电动车可免费安装GPS防盗装置
为有效防范打击盗窃电动车等侵财案件,青岛自2015年12月,在即墨、平度、胶州三市启动试点安装“电子卫士”系统,2016年4月份在全市启动试点推广,今年计划在全市试点安装10万台,主要针对电动车、摩托车、农用三轮车及大型货车电瓶。系统安装3年内,所有安装、使用、维护等实行“政府买单、群众免费”。
车辆所有人提供车主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居住证)、车辆购车发票(摩托车、大型货车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电动车出厂合格证等材料到各市安装点办理。安装点将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并留档(如车主无法提供原车合格证、发票的,要有车主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将车主的身份证号、车架号(车牌号)及联系方式“三要素”信息汇总与唯一“二维码”进行匹配,在四类车车架和电瓶等重要部位、部件安装防盗设备“电子卫士”。“电子卫士”安装后,用户可以下载用户版APP软件,方便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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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车中需要借道绕过前方障碍物,但对向来车已接近障碍物时,应当降低速度或停车,让对向来车优先通行。
2、行车中变更车道,应至少提前3秒钟开启转向灯,提醒后方来车注意。
3、驾驶车辆在交叉路口前变更车道时,应在虚线区按导向箭头指示驶入要变更的车道。
4、驾驶车辆向左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驶入左侧车道。
5、驾驶车辆汇入主干道车流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保持直线行驶,通过后视镜观察左右情况,确认安全后汇入车流。
车辆在主干道行驶,驶近主支干道交汇处时,为防止与从支路突然驶入的车辆相撞,应提前减速、观察,谨慎驾驶。
6、车辆驶近人行横道时,应当先注意观察行人、非机动车动态,再通过。
行驶车道绿色箭头灯亮,但车辆前方人行横道仍有行人行走,应等行人通过后再起步。
驶近没有人行横道的交叉路口时,发现有人横穿道路,应减速或停车让行。
7、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应在进入路口前减速或停车瞭望,直行车辆优先通行。在堵车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车辆不能驶入交叉路口。
8、车辆临时靠边停车后准备起步时,应先观察周围交通情况。起步后发现后方超越车辆较多时,应沿行进方向缓行,等待时机驶入车行道。
9、在一般道路倒车时,应选择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地段进行,若发现有过往车辆通过,应主动停车避让。
10、会车前选择的交会位置不理想时,应立即减速,低速会车或停车让行。在设有中心虚线的道路上,对向有车辆驶来时,应在各自的行车道内行驶,不得越过中心线。
11、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超车时,应开启左转向灯,从被超车左侧超越。
进入左侧道路超车,无法保证与正常行驶前车的横向安全间距时,应放弃超车。
当被超车无让超空间时,应主动放弃超车。通过隧道、铁路道口、窄路、窄桥时,不得超车。
12、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后,只要具备让超条件,就应主动减速,靠右侧行驶并示意后车超越。
遇车辆超载本车时,不允许向左转向或紧急制动,以免后车反应不及时发生追尾或侧撞事故。
13、驾驶车辆行至道路急转弯处,应充分减速并靠右侧行驶。
山区道路车辆进入弯道前,在对面没有来车的情况下,应“减速、鸣号、靠右行”。
车辆转弯时应沿道路右侧行驶,不要侵占对方的车道,做到“左转转大弯,右转转小弯”。
14、驾驶车辆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驶入铁路道口前减速降挡,用低速挡安全通过,进入道口后不能变换挡位,以避免发动机熄火。
15、驾驶车辆进入环岛时,不用开启转向灯。驶出环岛前,应开启右转向灯。
16、行车中超越右侧停放的车辆时,为预防其突然起步或开启车门,应预留出横向安全距离,减速行驶。
遇有非机动车准备绕过停放的车辆时,应让其先行。
驶近停在车站的公交车辆时,为预防公交车突然起步或行人从车前穿出,应减速,保持足够间距,随时准备停车。
17、行车中,遇到享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时应主动礼让。
遇非机动车抢行时,应主动减速让行。
遇羊群横穿道路时,应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避让。
发现牲畜抢道时,应主动减速或停车避让。
遇有人在赶牲畜时,应当适当降低车速,保持较大的安全间距。
遇人力车时,应减速慢行,留出安全间距。
遇畜力车时,应在较远处鸣喇叭,并提前减速。
18、行车中遇抢救伤员的救护车从本车道逆向驶来时,应靠边减速或停车让行。
发现其他机动车行驶异常时,应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19、行车中看到注意儿童标志的时候,应谨慎选择行车速度。
遇儿童时,应当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避让。
突然有皮球滚到路上,应立即减速,随时准备停车,以防碰撞追逐的儿童。
遇列队横过道路的学生时,应当停车让行。
20、行车中遇醉酒的行人时,应减速慢行,保持足够的横向间距。
遇接听手机等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行人时,应减速、鸣喇叭提醒。
遇行为异常行人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时,应提前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
遇老年人时,应当适当降低车速,提前鸣喇叭。遇盲人时,应当减速、避让。
21、车辆通过凹凸路面时,应当低速缓慢平稳通过。
22、行车中超越成群青少年骑自行车时,应当提前减速慢行,随时准备停车。
超越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时,合理的做法是:注意观察动态,减速慢行,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遇老年人骑自行车时,应提前鸣喇叭,减速避让。
夜间驾驶车辆遇自行车对向驶来时,应使用近光灯,减速或停车避让。
23、车辆在交叉路口有优先通行权,遇有车辆抢行时,应减速避让,必要时停车让行。
24、车辆在允许停车路段停车时,应按顺行方向靠路边停放,不得逆向或并列停放。
车辆在路边临时停车时,右侧车轮与路肩的距离不能超过30厘米。
在雨天、雪天临时停车时,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在雾天、夜间临时停车时,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车辆长时间停放时,应选择停车场停车。
25、夜间行车,对面来车没有关闭远光灯时,应当减速或停车让行。
雨天行车,遇撑雨伞和穿雨衣的行人在公路上行走时,应当提前鸣喇叭,并适当降低车速。
冬天行车中,遇戴棉帽或穿大衣的行人时,应鸣喇叭,提前做好制动准备。
行车中遇挑担或扛家具人时,应观察其动态,控制好车速,通过时需要保持较大的安全距离。
26、在环形路口内行驶时,如果有车辆强行驶入,应减速避让。
车辆行至交叉路口,遇有转弯的车辆抢行,应停车避让。
27、车辆通过学校和小区应注意观察标志标线,低速行驶,不要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