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灯光考试是科目三的必考项,主要考察在特殊光线情况下灯光的使用,今天和大家分享科目三模拟灯光考试内容及流程。
科目三模拟灯光考试内容
1、夜间行驶正确开启灯光。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3、通过急弯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对正确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4、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正确变换使用近光灯。
5、在路口转弯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6、超车时正确交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
7、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8、在无照明道路上行驶速度大于每小时30公里时正确使用远光
9、在雾、雨、雪等低能见度条件的路段的正确使用灯光。
科目三模拟灯光考试流程
日间科目三考试学员驾驶车辆到达考试终点停好车辆后,考试员发出考试进行夜间行驶模拟使用灯光的考试口令:
考试员下达口令
第一步、夜间行驶模拟使用灯光考试开始,请开启车辆灯光 ;
学员操作:开启车辆近光灯
第二步、现在您在无照明道路上行驶,速度已经大于每小时30公里;
学员操作:将近光灯交换为远光灯
第三步、前方同方向近距离有车辆在您前方行驶;
学员操作:将远光灯交换为近光灯
第四步、现在车辆通过急弯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任选其一);
学员操作:连续三次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第五步、您现在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 ;
学员操作:正确使用近光灯
第六步、现在超越前方车辆;
学员操作:连续三次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
第七步、现在您在无照明道路上行驶,速度已经大于每小时30公里;
学员操作:正确使用远光灯
第八步、现在相对方向有车辆驶来,准备会车;
学员操作:将远光灯交换为近光灯
第九步、会车完毕,现在您在无照明道路上行驶,速度已经大予每小时30公里;
学员操作:将近光灯交换为远光灯
第十步、现在车辆驶入霁、雨、雪等低能见度条件的路段;
学员操作:将远光灯交换为近光灯,并开启雾灯
第十一步、现在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
学员操作:关闭前照灯,开启警示灯
第十二步、关闭车辆灯光,宣布 “考试结束”。
以上就是运欣驾校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运欣驾校:科目三模拟灯光考试内容及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广大学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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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学后付计时收费驾培模式衍生的几个问题
不否认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下称“本模式”)所带来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但所衍生的问题也不可忽视。
据了解,2016年7月,广东省开始实施计时计段收费模式。如果学员能一次性通过驾考的话,要花费近9000元,而传统模式下,学员仅需要6000-7000元便可拿到驾照。如果实行本模式,究竟收费有何变化?
1.对大多数人
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应当没有什么变化。因为改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厘清和履行学员与驾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让驾培市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2016年10月1日实施的新大纲,如C1降为62学时,学员只要满足最低学时,就可以报名考试。
2.对少数人
但对于部分学车有难度的学员(如年龄大的女性学员等),因为以学时为最低收费单位,学车难度大,学时必然增多,交纳学时费用可能比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要多。这种效应尽管对部分学员不利,但其合理性不容质疑。因为毕竟在规定的场合、经历了教与学的“市场化公平贸易”过程。
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的实行,是基于驾校信誉补偿。显然对于驾培市场来说,属于政策倾斜学员利益。但带来的顾虑不是没有,就是学员学车完毕后,不交费咋办?其实不必担心,在有关政策中,已经设计好了“必须交费逻辑链”。
1.从微观上
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中已经提出,“学驾人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未能支付当次培训费用的(含培训费用未支付成功),培训机构可暂停提供后续培训服务,直至学驾人付费成功”。学员每次学习一般来说,最多4个学时,相对应的费用大约在500-800元左右。在已经签订合同的前提下,拒绝付费的可能性比较小。否则,将无法进行后续学时的记录。拒绝付费的最大可能性就是永久性不再学车。如果以不再学车为代价拒绝付费,其实还可以从合同法来确保驾校的追偿权利。
2.从学时认可上
国办发〔2015〕88号,“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意味着学员学习驾驶执行大纲学时规定的充分必要条件。学时达到学时规定后,方可进行报名考试。因交费受阻学时中断,直接的结果就是不能获得驾培管理部门的学时认可。
3.从培训考试程序上
国办发〔2015〕88号,“建立省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强化对培训过程动态监管,督促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确保培训信息真实有效。推进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当学员学时达到规定并得到驾培管理部门认可后,由“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学员报考功能。
如果强化本模式,优点可观,但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
1.教学碎片化
本模式的设定来源于驾校与学员双方责权利的模糊。但本模式的实施,势必带来教学的碎片化。比如购买西瓜。一个西瓜是一个整体。在购买一个整体的西瓜后,在多人的视野内进行多人分享,是比较合理的过程。但如果你想购买几分之一的西瓜时,你会考虑西瓜的卫生问题。因为几个几分之一的西瓜之间是有联系的。因此有些人,宁愿购买一个整体西瓜也不会购买几分之一的西瓜。
学习驾驶技能也是一样,一个人的驾驶技能的形成,是有连续性的。而且因人的个性不一样,驾驶技能的形成规律也存在很大差异。在教学中,称为因材施教。因此,一个人学习驾驶,不宜频繁更换教练员。否则,将加大学员学习过程。
在实践中发现一人一车制。从满足学员的心理需求看,不否认“学员是上帝”的服务宗旨。但从教学上看,实际上是浪费。作为学员也是一种不成熟的消费观。因为学习驾驶本身是一个边练、边看、边考虑的教与学过程。不是单纯的动作操作过程。有人将训练里程化,也是一种片面的狭隘的思路。
2.简单问题复杂化
作者曾在2015年2月7日以《论驾考的简单问题复杂化》指出,驾考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一部驾驶水平并未提高的考试难度叠加史。其实实行本模式,可能不仅没有便利,亦有增加麻烦的可能。可能有人反对这一说法,认为起码市场化(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了。但市场化是相对的,是基于客观实际之上的市场化。并不是所谓追求微观但又不宜微观的市场化。
当然,改革是一项探索性课题。相信能否在市场化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程序,是国办发〔2015〕88号“便捷高效”要求,也是公众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