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模拟考试是科目三考试考核项目之一,特别现在已经取消了夜考的项目,这项考试就显得尤为重要。
科目三灯光模拟考试技巧:
1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或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大灯开启;
2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辆会车近光灯;
3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变光两次以上);
4、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将大灯转换为示宽灯+警示灯;
5、雾天行驶——大灯开启+雾灯+警示灯;
6、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近光灯;
7、夜间与机动车会车——近光灯;
8、夜间在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近光灯;
考试时,口令都是这八项的组合,把这个记住后,再听口令练习就很有效果。
注意
:
对于第三条语音提示是分开的,比如说考试时语音提示可能为夜间通过拱桥、人行横道;夜间通过急弯、坡路;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这三种情况都应该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变光两次以上)。
9、考试时灯光使用有语音提示必须在语音提示结束后的5秒内完成操作,不能慢但也不能没等提示完就做动作,一般灯光模拟有五种情况。
下面将进行模拟场景灯光使用的考试,请按主意指令在5秒内做出相应的灯光操作。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能难以移动。模拟夜间考试完成请关闭所有灯光,请赴继续完成考试。
下面将进行模拟夜间行驶场景灯光使用的考试,请按主意指令在5秒内做出相应的灯光操作。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夜间通过急弯、坡路;雾天行驶。模拟夜间考试完成请关闭所有灯光,请赴继续完成考试。
下面将进行模拟夜间行驶场景灯光使用的考试,请按主意指令在5秒内做出相应的灯光操作。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夜间与机动车会车;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模拟夜间考试完成请壮志凌云所有灯光,请赴继续完成考试。
下面将进行模拟夜间行驶场景灯光使用的考试,请按语音指令在5秒内做出相应的灯光操作。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夜间在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认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雾天行驶。模拟夜间考试完成请关闭所有灯光,请起步继续完成考试。
下面将进行模拟夜间行驶场景灯光使用的考试,请按语音失信在5秒内做出相应的灯光操作。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夜间在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模拟夜间考试完成请关闭所有灯光请起步继续完成考试。
以上是有关于科目三灯光模拟考试技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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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涉及到的赔偿分为了两方面,即物质赔偿与精神赔偿。很多人都知道具体该如何就物质方面进行赔偿,那么精神方面呢?今天来告诉大家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在道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一个十分复杂而且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并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参照一定的标准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在此建议考虑以下参照标准: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方式、侵权的场合和次数、持续时间,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状况及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
2、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反之,赔偿数额低。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身份、社会地位、知名度、性别、年龄、职业情况、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或单位、法人,对赔偿的支付能力和判决后实现执行的可能性等。
4、 双方责任因素,在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中,在推定机动车驾驶方为过失的情况下,按照民法通则123条规定,如果证明被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驾驶方的责任;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和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还有,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限额
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贫困地区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就可以弥补受害人的精神创伤,也对加害人起了惩罚和教育作用;而到了经济十分发达的地区却必须支付数倍或十多倍的金额,才能起到上述的作用。因此,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亦应作一因素予以考虑。
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都主张赔偿数额不宜过高。因此在受诉法院地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况下,比如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如无特殊情况,所提的赔偿数额不宜超过此限。而没有限额规定的地区,可以参照最高法院推出的案例所认定的交通事故损害伤情、伤害情节及所判金额为上限标准,自行比照,逐级递减,但一般不应低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