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41岁的湖北武汉女子丽丽(化名)已考过驾考的科目二,却被驾校想方设法劝退了。因为在学车过程中,丽丽的教练发现其情绪容易失控,说话也经常前言不搭后语。教练根据她的言行和精神状态判断,今后开车上路,很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故将她劝退。
看到这个新闻之后,鑫湘驾校小编首先为这个驾校点赞,但细想之下不禁感觉心惊:精神病驾驶员一旦发病,安全隐患不亚于醉驾、毒驾。鑫湘驾校小编查询了相关资料后觉得,驾考中,对精神方面的筛查不应缺失。
◆法律规定精神病不得申请驾驶证
精神方面的“马路杀手”屡有出现。2015年10月12日,贵州贵惠高速上发生惊险一幕:一辆轿车在超车道上高速逆行,险些与过往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将该车截获后获悉,该车女司机当时突发精神病。2015年6月20日发生在南京的宝马肇事案,曾引发人们热议。当年9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发布情况说明称,证据表明肇事司机王季进案发前后精神异常。
其实,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精神病患者不得申请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几种情形,包括精神病、吸毒、酒驾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等。而且记者注意到,该条款所列的情形,将“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这些疾病性的情形放在了第一项。
◆如何筛查精神病并没有明确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年龄条、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上肢、下肢等条件。而第十三条以排除的方式规定了不得申请驾驶证的例外情形。该例外规定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中的效力性规定,违反该规定行为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驾驶证的发证机关,有义务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但至于如何审查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现在申领驾照报名时也只是接受简易的体检,主要是检查视力、色觉、听力和肢体动作等,医生也不会询问是否有精神疾病。像有无癫痫、精神病等并不在体检范围内,一般需要在提交材料中如实填写,但是是否如实则需要自觉性和诚信。
◆驾校有义务判断学员精神状态
新闻中的驾校和教练可以说是比较负责任的,但是众多驾校、众多教练,是不是都会做到像新闻中的那样呢?他们有没有义务对学员的精神状态进行判断?
夏先园说,目前现行的规范驾校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但是该规范之中并没有规定驾校在此方面的相应义务。
保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所以,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驾校方还是有义务来判断学员精神状态的,这是一种不必言说的社会道德义务。从另一方面讲,如果驾校招收患有疑似精神病的学员,在学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追究起来,驾校方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驾校的责任是培养合格的驾驶员,合格的驾驶员不单单体现在驾驶技术上,还体现在驾驶心理精神状态上。驾校如果在教学培训中发现学员有精神病倾向的,有责任进行甄别核实;如果明知是精神病而继续培训的,明显是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
◆驾考时精神筛查不应缺失
夏先园表示,法律层面的原则性规定是有的,但缺失的是保障原则性规定得以实施的具体措施和细则。
宋建宇认为,现实中从驾校到发证机关都应该主动承担起审查把关学员是否有精神病的实际责任,呼吁立法机关在法律上给予明确确定。
张政伟说,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上应该明确精神病在体检范围之内,有相应的检验人员配置;另外加强驾驶证申领体检和精神病医疗机构的资源互查功能,做到信息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赋予驾校等机构的核实甄别义务,如果发现疑似精神病患者学员,有义务自行核实、向有关机关报告义务等。多管齐下,尽量杜绝此类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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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科目四内容与合格标准是什么
科目四考试
科目四考试即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在路考合格后进行。根据公安部139号令,实际上并无科目四的说法,正式的名称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只是大部分学员以及驾校为区分科目三路考,习惯称之为科目四。
科目四考试内容
1、根据所考的驾照类型从相应的科目四考试题库中按比例抽取50道题进行答题,每题2分。
2、考试时间为30min,答题过程中错10分((5道题)即终止本场考试。
3、考试题型分单选题(包括对错题)、多选题,前45题为单选题,最后5题为多选题。
4、考试题目包括动画题、图片题、情景识别题、文字叙述题。
科目四考试合格标准
90分合格。
科目四考试补考说明
科目四未通过只需补考科目四,由驾校预约进行补考,不受补考次数限制,未通过可一直补考,科目四补考不需缴纳补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