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考试记忆技巧
一 高速公路遇到雨雾沙尘冰雹: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对于这三种情况,可以记忆为:261,145,520。
二 吊二撤三醉五逃终身。也说是说:吊销是两年,撤销是三年,因为醉酒而吊销的是五年,因为逃跑而吊销的是终身。
三 机动车限速标志:记住城市30、50;公路40、70;具体如下:
1: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情况下,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规定最高时速为30公里;
2: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情况下,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公路规定最高时速为40公里;
3: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情况下,如果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规定.最高时速为50公里;
4: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情况下,如果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公路规定.最高时速为70公里。
四 罚款选择题:有”200-2000”、“20-200”选“200-2000”、“20-200”没“2000”选“500”;交通规则中没有“2000以上”的和没有“1000”的罚款;其它全选最大。罚款金额判断题只好自己记了,也没有多少。
吊销驾驶证(罚款200~2000):1.驾驶拼装报废车;2.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3.超速50%;4.把车交由未取得驾照(无照)/驾照暂扣期间/驾照被吊销期间的人驾驶。
五 扣留机动车(200~2000):
1.伪变造或使用伪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
2.使用其它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号牌);
3.车上道行驶(未放置保险标志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挂车号牌未随车带行驶证)。
六 15日以下拘留:1.未取得驾照的人驾车;2.驾照暂扣期间驾车;3.被吊销期间驾车;4.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5.醉酒后驾车。
七 警告(20~200):1故意遮挡污损车号牌;2.不按规定安装车牌。
八 酒后驾车:
1饮酒后驾车,处暂扣驾照(1~3个月),罚款200~500;
2.醉酒后驾车,由公安交管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6个月驾照,罚500~2000。
九 自动挡车:
1.“D2挡”在(坡路行驶);
2.“2挡”在(缓坡行驶);
3.“P挡”驻车使用;
4.在陡坡行驶,使用“L挡”(正确);
5.起步时,(踏下制动踏板),从“P”(停止)挡换入其他挡;
6.停放时,变速器操纵杆在“P”挡拔下钥匙;
7.起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放在“P挡”位置。
十 高速同方向车道的车速问题:
1.二条车道左:100~120右:60~100;
2.三条车道左:110~120中:90~110右:60~80;
3.三条以上/四车道最左:110~120中间二条:90~110最右:60~80;
4.进入高速加速车道,尽快提到(60公里)以上。
十一 肇事判刑:
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7--15年有期;
2.肇事逃逸或有其它恶劣情节,(3--7年)有期;
3.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有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的,“3年以下”有期<注意:是3年以下!有道判断题写的是以上一定要看清题目>。
十二 机动车<驶入驶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转弯转弯窄路窄桥掉头下陡坡牵引故障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
十三 <不是高速>车遇<雨雾沙尘冰雹>天气,能见度在50米以内,最高时速不超过(30公里)。
十四
1.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从注册日起,(6年)以内每2年检1次;
2.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从注册日起,超过6年不满15年,每(1年)检1次。
对于科目一考试记忆技巧我们要懂得归纳了汇总,掌握一定的技巧能够让我们更好的记忆考试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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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目一考试需知的十类违法行为
自3月24日上海实行交通大整治以来,很多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驾驶员一不留神就会被扣分、罚款,很多因此还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而科目一考试中有关于交通大整治的内容,如果对这些内容不了解,基本上想要通过是很难的。科目一考试通过率明显降低,参加科目一考试的考生叫苦不迭。小编将交通大整治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呈现给大家,希望能帮到你哦!
交通大整治重点整治的十类违法行为:
1、机动车乱停车,主要包括人不在车内的停放、人在车内的临时停车、乱停靠上下客等违法行为。
2、机动车乱占道,主要包括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运车占用客车道等违法行为。
3、机动车乱变道,主要包括遇排队加塞、实线变道、强行变道、连续变道等违法行为。
4、机动车乱鸣号,主要包括道路上恶意、连续、长时间鸣号等违法行为。
5、机动车涉牌违法,主要包括无牌上路、临时号牌过期、污损遮挡号牌、有牌不装、假套牌等违法行为。
6、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滞留路口、闯红灯、超越停车线、在人行道或网格线停车等候等违法行为。
7、机动车逆向行驶,主要包括闯单行道、占用对向车道逆行抢道等违法行为。
8、非机动车乱骑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9、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10、非法客运,主要包括汽车、网络专车以及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残疾车、电动自行车“五类车非法客运等违法行为。
上海开展交通大整治的力度和措施,将按照统一标准推进。其中,重点整治道路如下:79条交通干道,各区县划定的160处重点路段;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轨道交通站点、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大型绿地公园、旅游景点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附件】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上海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
二、禁止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应急车道,货运车违法占用客车道;
三、禁止机动车违法实线变道、违法强行变造、违法连续变道;
四、禁止机动车在外环线以内区域违法鸣喇叭;
五、禁止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牌违法上道路行驶,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或者假牌、套牌;
六、禁止机动车遇阻塞违法滞留路口、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
七、禁止机动车违法闯红灯、违法逆向行驶;
八、禁止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
九、禁止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栏;
十、禁止汽车(包括网络专车)和”五类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残疾车、电动自行车)从事非法客运。
驾驶人、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人民警察指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或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处罚信息,将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