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如何防范轮胎爆胎?
三伏天的热辣正在嚣张着,许多城市的最高温度皆已临近40℃。如此高温,别说大活人受不了,车都受不了,自燃、爆胎等现象频频发生!
对于汽车自燃这个问题,只要车主注意一点,不要将车长时间放在烈日下曝晒,车内不要放易燃易爆物,一般不会出现问题。至于如何防范轮胎爆胎,则有以下几个讲究:
1、检查胎压
准备一个胎压监测工具,定时自测胎压,不要等到爆胎出了事故,才意识到自己忽视了轮胎胎压的检查!建议选择在早晨检测胎压,因为早晨气温较低,轮胎处于冷压状态,方便充气增压或放气减压。
2、禁止超载
尤其是货车,货物较重的时候,轮胎胎压会增大,当内压超过气门的密封压力时,就会导致漏气,若不及时停车处理,变会发生爆胎。货车爆胎时非常危险的,通常会引发侧翻,甚至车毁人亡。
3、禁止超速
汽车高速行驶时,轮胎与地面会产生大量摩擦,导致车胎快速升温,夏季高温,散热慢,升温更快,更容易发生爆胎。所以,开车一定要注意控制速度 ,避免超速行驶。
4、降温措施
炎热的夏天,轮胎与地面摩擦,很快就会升温,若发现轮胎冒烟,表示此时轮胎的温度已经很高,需要进行降温,继续行驶会很容易发生事故。建议在阴凉的地方靠边停车,让轮胎自然降温,不要立即淋水,立即给高温状态的轮胎淋水,很容易爆炸。
5、买质量好的轮胎
好的轮胎,承受能力、散热能力都会比较好,所以大家在选购轮胎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质量,买质量好的轮胎很有必要,至少你的驾驶安全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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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员资格拟调整为“准入类”意味着什么?
2016年2月19日,“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认定”被列入《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作者认为驾校教练员资格不会取消,仅作精简或调整(见2016-02-19“国务院决定取消省级认定驾校教练证兼答朋友问”)。
2016年12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拟列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151项。其中,“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与“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认定”同属于驾校教练员资格)的“资格类别”由原来的“水平评价类”调整为“准入类”。如此调整,究竟意味着什么?
一、资格类别未变
即仍保持原来的准入类。如作者先前所述,本身运行存在安全问题;其次是培养具有安全意识的驾驶技能;再其次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提出的教练员职业化。这三个方面足以成为“准入类”的充分必要条件。从目前国家改革的方向讲,虽然强调“简政放权”,但要求驾校教练员执行教学大纲、维护公共交通秩序的社会责任意识不能放弃。
从拟列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与当前正在实施的道路客货运汽车驾驶员(目前交通部门称“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同属于“准入类”。以此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层面已经达成共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与“道路客货汽车驾驶员”,在公众安全上,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矮化“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安全作用,是不靠谱的,也是不现实的。同时,在称谓上,还有待于进一步统一。
二、驾校教练员仍需要刚性“门槛”
自国发〔2016〕9号提出取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认定”后,许多人错误的认为,不再需要驾校教练员资格了,什么人都可以做教练员了,甚至没有驾照的人也可以做教练员。而不论从政策上还是从实际需要上,恰恰相反。
1.与国办发〔2015〕88号)提出的教练员职业化背道而驰。在自学直考改革中,随车指导人员仍要求具有四个条件,而录用的驾校教练员还不如自学直考的随车指导人员,驾校职业化其实就是一句空话。
2.市场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驾校的关键人才就是教学人员。低标准的录用教练员如何承担起市场竞争的重任?
三、驾校教练员资格管理可能有所变化
毫无置疑,驾校教练员资格管理的部门不会变。之所以取消和公布清单,只是按照国务院要求依法进行清理而已。驾校教练员资格和在岗管理的具体措施,还需要后续等待。但从清单的框架上看,职业资格名称、实施部门和设定依据等与原“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认定”应当有一定的变化。
附: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