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感,是人一种潜意识的技能,有人好有人差。可在学车时候,方向感差的人,明显要吃亏很多,容易“犯迷糊”。怎样来克服学车没有方向感的问题呢?
1、倒库打反方向
【现象】
初学科二,在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时,经常有学员打反方向,本该往右后方倒,却成了往左后方倒。
【对策】
倒车开始的时候,车是处在停止状态下的,不要着急打方向,给自己一个思考的时间,确定好往哪边打再打。“右倒右打,左倒左打。”
2、库内不会调整
【现象】
倒车入库之后,车身不正或者离一侧距离过近,需要调整车身,却出现调整过头或者调整反了的情况。
【对策】
①方向:库内调整,哪边宽往哪边打。
②幅度:不同于之前动辄“打死”方向盘,库内调整,方向盘只需要小幅转动。
③技巧:多练习,练中找手感。
3、直线行驶偏航
【现象】
直线行驶过程中,走一小段就发现偏离了直线,调整之后再走一会,还是偏离。
【对策】
①眼看远方:视线要尽量看远处,更容易感觉到方向是否偏,进而提前调整。
②余光参照:余光以车头左侧为参照,感觉与路上白线的相对位置,位置变化过大时适当调整。
4、转向掉头转圈
【现象】
①正常行驶中,方向不稳定,总感觉车左右晃动,像坐船。
②直角转弯或者掉头的时候,感觉像在转圈。
③变更车道时,动作太猛,感觉像转弯。
【对策】
①平顺:正常行驶和变更车道时,方向盘调整的幅度要小、速度要慢、力度要柔,感觉就像慢慢顺方向一样。
②一致:转弯或者掉头时,要遵循两个一致“打多少、回多少一致,打多快回多快一致”。
不管什么技巧,多练习才是最正确的技巧。方向感差,通过练习可以培养、加强,顺利通过考试,同样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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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追尾责任认定解析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因此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车辆追尾是种常见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车主跟车距离近,判断能力差造成的。有数据统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汽车追尾事故约占70%以上,在高峰时段或是高速公路上更容易发生多车追尾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而有些死伤恶性交通事故,最开始也只是由一起小小的追尾事故引起的。
众所周知,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应付责任来划分规定的。其实,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并不简单,追尾了后车就一定是全责吗?很多驾驶员都有这样的疑问。在此以几起追尾事故为例探讨其中的责任划分。
并线前车刹车遭后车追尾
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常常会并线超车,如果我们在并线超车,并且车身已经基本完全驶入旁边车道时,前方车辆突然急刹车,致使我们踩下了刹车,导致车被后面的一辆车追尾了,这一责任我们该如何认定呢?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最重要的是应该弄清楚被追尾车辆在事发时车身是否己并入线内以及其车辆是否有强行并道等情形。如被追尾车并无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且其车辆确已并道,则应由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如果被追尾车并道存在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承担事故责任。
酒驾低速行驶高速公路被追尾
对于酒驾追尾,那又该如何判定呢?在高速公路上由于前方车辆进入高速后的速度太低,低于每小时50公里,所以后方车辆按照原有速度撞向了前方车辆。而在这起事发中前车司机属于酒后驾车。对于这起追尾事故,又该如何认定责任呢?
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前车司机酒后驾驶,很明显存在过错。并且《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所以,前车司机应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当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也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所以,后方车辆也是有责任。故而应按照两辆车各自过错的大小来确定承担责任的比例。
三车距离太近导致三车追尾
有时候在高峰时段,由于车与车距离很近,如果一不小心就会导致多车追尾的事故发生。三车追尾的现象在交通事故中很常见,那么当遇到这样的追尾事故时,我们又该如何认定责任呢?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致使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三辆车全责。多数情况下,多车追尾事故无法当场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