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科目三灯光详解

科目三2017-08-11 18:51

1、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如下图)。

2、紧跟前方车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

3、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4、与对方会车距对方来车将近一百五十米远光灯变为近光灯。

5、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远光灯变为近光灯。

6、雾天开启雾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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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夜间发生故障,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能以移动,开启危险报警灯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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