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驾驶证换证流程:
一、办事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中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告知单十四)。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4、达到累积记分满分的,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领取地点: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驾校,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拍摄点);
2、上海市卫生局确认的区(县)级以上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下属的健康检查站,或者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详见告知单十五)及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数码照片;
6、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委托上海驾照服务网代理申请。
四、收费标准:
换证服务费 ¥100元左右
五、办结时限:
符合规定,手续齐备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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