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科目三-靠边停车

科目三2016-01-27 00:00

操作要求: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关闭转向灯。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30cm以内。

注解:打右转向灯,然后脑袋做个明显的偏转动作去看右边的后视镜,如果右边后方没有车辆,请请向右打方向,同时踩刹车,左脚离合也跟着踩下去,用平时你定点停车的感觉使车距离右边路沿30CM的时候,回正方向,将车停稳在路边。车辆停稳后,拉手刹,拨回空挡,双脚松开离合刹车,关掉右转向灯,松开安全带,面向考官说:“谢谢考官”,然后观察左镜子,确认后方没来车后,开车门,下车。下车后,用双手轻轻关上车门,再次说声“谢谢考官”。

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a)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b)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c)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d)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e)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f)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750px的,扣10分;

g)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h)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i)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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