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都是转弯车,发生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

开车技巧2017-03-18 10:08

前不久的一个晚上,重庆的温女士驾车行至一处三岔路口时,温女士驾车由福建大街往天城东路左转弯行驶,就在转弯的过程中,一辆黑色小车由天城东路往福建大街也左转弯下来,温女士避让不及,双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温女士下车一看现场,对方黑色小车的车头都撞在了自己的车身中间,那就是我先进入路口,对方该避让,责任肯定是对方的。很快,交巡警到达现场,查勘完现场后,认定温女士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理由是温女士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虽然事故的损失并不大,但温女士还是觉得有些疑惑:凭什么是我的责任?虽然对方是右道车,但我们都在转弯,怎么对方还有优先权呢?交巡警进行了耐心的解释,温女士才恍然大悟。

像温女士一样对路口让行规定认识模糊的驾驶人其实也不少,下面就来解答大家的疑惑。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大家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但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该如何通行呢?以下五点,你一定要清楚:

1、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2、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3、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4、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这五项让行规定里,对“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大家认识更为模糊,比如上述案例中,黑色车属于右道车,他在转弯,而温女士也转弯时,按照规定,黑色一样拥有优先通行权。

这里有三张图,详细说明了“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三种情况,图中“右道车”为右方道路的来车简称,“本道车”为本人驾车方:

交叉路口交通环境复杂

进入路口一定提前减速

仔细观察,确认安全

严格遵守路口让行规定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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