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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目三考试不合格情形及评判标准

科目三2015-08-21 00:00

在了解了重庆小车驾考科目三考试流程之后(文末附),想要顺利通过考试,还得了解哪些情况会被判为不合格,具体评判标准如下:

重庆科目三考试不合格情形及评判标准

一、使用档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一档超过20公里/小时,二档超过35公里/小时,且时间大于15秒。(标准30秒)

二、行驶中空档滑行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时间大于5秒;(包括踩下离合器滑行)

三、长时间轧车道分界线行驶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时间大于15秒

四、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车辆起步3秒五、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系统自动检测评判

六、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计算机与人工结合。例如:变更车道100米内完成;超车150米内完成;掉头100米内完成;路口直行、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方向需正确。

七、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以实线内侧为准,误差控制10%以内。

八、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档位或连续2次挂档不进。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低头看档由人工评判;档位停留大于5秒。

九、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通过差分GPS获得评判结果。

十、不按规定速度行驶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最高时速大于50公里/小时。

十一、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以实线内侧为准,误差控制在10%以内。

十二、连续变更两条或者两条以上的车道。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间隔10秒以上,方向灯未回位再次变更车道具。即当车辆变更1条车道后,在新的车道内停留时间少于10秒或者方向灯未回位又再次变更车道的。

十三、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行驶距离大于10米

十四、将车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这车的区域。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以实线内侧为准,误差控制在10%以内。时间超过5秒。加上人工评判干预。

十五、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评判:不合格掌握标准:考试员踩副刹,加监控中心后台人工干预。

科目三考试扣10分的情形:

1、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评判:扣10分。掌握标准:以实线内侧为准,误差控制在10%以内。

2、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档位,不能及时纠正。评判:扣10分。掌握标准:根据车型规定,起步时档位不在1.2.D档位或空档的。(小型车在2档或2档以上起步的)

3、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评判:扣10分。掌握标准:行驶距离为1-10米

4、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评判:扣10分。掌握标准:起步,当车辆由静止到前进时,自动检测转向灯是否开启;转向;当车辆通过路口时,过陀螺仪判断车辆转弯时是否开启正确的转向灯。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启转向灯时间少于3秒即转向(判定观察)评判:扣10分。掌握标准:开启转向灯时间3秒以上。

6、发电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评判:扣10分。掌握标准:时间大于等于2秒

7、下车后不关闭车门评判:扣10分。掌握标准:车门开启时间大于15秒(残疾人不评判此项)

8、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评判:扣10分。掌握标准:以车门开启时刻为准。

附:重庆科目三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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