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3月10日起,年龄在60周岁以上驾驶人在医院体检后,可以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这一操作由驾驶员体检所在医院完成,相关资料由医院负责存档。
据了解,以往,申请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机动车驾驶人需先到我市22家具有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驾驶人再携带体检医院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到辖区交警支队安监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2015年3月10日起,体检医院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驾驶人进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直接与车管所进行体检信息的网上数据交换。步骤如下:
一,医院将驾驶人体检信息的电子数据传输至车管所;
二,车管所将驾驶人体检信息录入系统,并将业务回执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请人手机进行确认;
三,纸质体检表和驾驶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医院存档备查,驾驶人不必再到交警支队安监服务大厅递交身体条件证明。
同时,驾驶人通过登录“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在交管“网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栏填写确认信息,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