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下午,又一起驾校教练车被撞飞的事故,发生在孟关往二戈寨的花孟大道上,事故当即造成教练车上3名学员受伤,另外,当时还有驾校学员对发生事故的福特轿车驾驶员罗某的朋友进行群殴。
“花孟大道福特轿车撞飞教练车时,我正好经过现场,目睹了整个过程。花孟大道经常险象环生,就是因为每天有很多教练车载着学员在这条路上练车。”现场目击者宋锡文说。事故发生后,很多市民就花孟大道成“练车大道”提出来自己的意见。
家住孟关的刘师傅说:“花孟大道通车以来,很多家驾校的教练车,经常在这里练车,时常发生刮擦、碰撞等交通事故。我个人不支持驾校的教练车在这条路上练车。”
昨日,还有多名经常驾车经过花孟大道的驾驶员与记者联系时称,他们经过花孟大道时,见到这些教练车有的急刹、有的突然变道,还有很多时候,前方的教练车打着左转灯,却是向右行驶。市民陈师傅说,“我强烈反对在花孟大道上带学员练车”。
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事故报警中心的张新莹警官介绍,花孟大道通车不到一年,确实出现了很多起因练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花溪分局已在几个月前与辖区内的多家驾校沟通,不允许驾校教练车在花孟大道上练车。“根据相关规定,花孟大道不属于练车道路,驾校擅自组织学员上路练车,属于违规行为。交警部门再次警告擅自在花孟大道上练车的驾校,如果不听劝阻,将按照规定加大处罚”。
随后,记者采访了福特轿车驾驶员罗某某,他称,当时尽管他的车速较快,但并未超速。他被群殴的朋友,经医院治疗目前伤情已有好转。交警部门尚未告知他在这起事故中该承担什么责任,打人的驾校学员事后离开现场,驾校至今也没有人过问他。
那么,在禁止练车的道路上,教练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该谁承担责任?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李康春律师认为,驾校应该遵守交警部门的规定。在不允许练车的道路上带学员练车,属于违规行为,交警部门也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或遏制类似行为,否则造成重特大等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会被追究监管不力的责任。
李律师说,至于其他车辆与教练车在花孟大道上发生交通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不能简单理解为禁止练车的道路上其他车辆与教练车发生交通事故,就全部属于教练车的责任。交警会根据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原因来客观认定。往往发生事故时,系一方操作不当引发事故或双方都存在操作不当引发事故。具体情况要根据交警得到证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