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军警驾驶证换证流程指南如下:
一、法律依据:
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六、十七条之规定。
二、办理条件:
持军警驾驶证的。
三、申请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现役军人申领地方驾驶证审批表》;
2、身份证明:(1)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提交的身份证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驻乌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居住地址的证明原件;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还应当查验申请人的复员、退伍、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和技术档案;
4、由县级或者驻乌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5、驾驶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一寸正面大头照五张(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
四、办理程序:
1、在办证大厅个人受理窗口,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现役军人申领地方驾驶证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驾驶人业务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收存申请人提交资料,受理申请;
2、在缴费窗口缴纳相关费用;
3、在休息区等候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五、办证地址、时间、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乌拉泊办公区)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兰湖路36号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院内
时间:10: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