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该规定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其中强制指定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有业内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规定或将有效降低消费者的维修成本,一些车型的维修保养费或降五成。
交通运输部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车主维修成本或降低
新规决定,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其中,强制指定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
据了解,修改意见中,比较受关注的以下项:
第一,车主可以自由选择修车地点。规定显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车主到指定维修点保养或修车。
第二,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新规还称,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小易说,事实上,新规定实施后,不仅在维修店修车降低养车成本,在4S店的维修保养成本亦有可能降低。以前在4S店修车,基本都会被要求用原厂配件,这样价格就会高得离谱。业内人士认为,在打破垄断、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下,同质配件的出现开辟了中国汽车配件流通的新模式,也能有效降低消费者的养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