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
违背驾照考试纪律规则的一切行为都被视为考试作弊,例如携带纸条,手机及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处分措施
关于违背考试纪律的学员,依照以下条例给以相应的处分:
1、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满12分的,向交警部门申请参与维护交通次序(主要是路上执勤)活动的,每执勤4小时可减少记分1分。
2、机动车有3次以上违法记载,交警部门告知后,车主、运用人、管理人没有承受处置并交纳罚款的,交警可拘留车辆,直至处分决议实行终了才干领回车辆。
3、施工车辆或渣土车的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3次以上违法记载的,交警可拘留车辆,对驾驶员处以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4、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参与交警部门组织的交通平安警示教育和理论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32小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驾驶技艺学习期间饮酒后驾车的,已经过的科目考试成果无效,同时取消该次学习资历。在驾照考试中作弊或有其他不合理行为的,已经过的科目考试成果无效,同时取消该次考试资历,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答应。
5、驾驶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由交警部门收缴车辆,对驾驶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并撤消驾驶证。关于非法拼装、改装或者从事非法客运的非机动车,拘留后一概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