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公布了最新版的《对满12分驾驶人进行考试》》,较去年12月公布的版本,新版本有了较大调整。其中考试条件和考试流程的调整最为明显,深圳市民有必要及时了解驾照新规,以免造成不要的麻烦。
调整一考试条件,新版明确提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两次达12分的要分别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
原版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新版: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调整二 考试程序,原版的考试程序比较笼统,而新版的程序更加规范、详细具体。
新版程序:
1.驾驶人参加学习完毕以后带上《培训结业证明》,交警开具的罚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是异地户口需居住证),一张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6个月内有效),4张驾驶证白底一寸专用相片至深圳市西丽车管所综合服务大厅驾管科受理,缴费并采集指纹.
2.预约考试科目一(可参加即约即考);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需在考试科受理大厅预约科目一、科目三。
3.考试合格后在西丽车管所综合服务大厅“即约立考”处打印成绩单,并到东大厅驾管科1号窗口打印“通知书”,并复印一份成绩单交至1号窗进行清分、归档。如已扣证的,持成绩单,身份证到违法地交警队取回驾驶证。
调整三 收费,以前是免费参加考试,今后不再免费,车管所将会收取一定费用,费用如下:
汽车类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480元/人,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三每人280元;摩托车类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225元/人,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三每人85元;补考科目收费标准按该科目考试费标准的50%收取。
小易提醒:新规定中,考试地点和联系方式都发生了变化,驾驶人也需要注意,避免出错。
详细情况可登入车管所官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