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打远光灯是一种行车职业道德问题,对他人造成伤害,对交通环境造成危险。近日,东莞交警设点开查违规使用远光灯,并予以当场开出罚单(罚款200元扣1分)。乱用远光灯,害人害己,车主应当文明驾驶!
近日,东莞交警在东城路和东城西路交汇的雍华庭路口,设点开查,其中查违规使用远光灯是其中重要一项。因为是重要路口,晚上8点多钟,短短几分钟,就有五六个车主中招,因为车主乱用远光灯,当场被开出罚单,罚款200元扣1分。
记者看到莞龙路也有交警在巡查,看来是集体行动。司机最近要注意了!会车开远光灯真的很危险,本人也非常讨厌会车时被远光灯闪眼,很容易形成视觉盲区从而造成交通事故,每次都只能减速慢行。
四种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对方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在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小易提醒
夜间司机遭遇远光灯,相当于蒙住眼睛驾驶接近100米远的路程,此举是非常危险的!希望广大车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给大家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交通环境!
来源:我们的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