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出门口诀“伸手要钱”,“伸”是指身份证,开车出行的朋友们,千万别遗漏了行驶证和驾驶证。对于网络盛传的“开车忘带驾驶证也当无证驾驶处罚”一说,小易查阅了相关的交通政策法规,看看网络传言是否属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可见,忘记带驾驶证开车是属于“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范畴,而非“无证驾驶”,相关部门不会按照“无证驾驶”处罚,更加不会扣留当事人。但是忘记带驾驶证开车的,相关部门会扣留机动车,直到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方可退还机动车。
情形
处罚力度
性质
未携带驾驶证驾驶
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
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
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虽然开车忘记带驾驶证并不属于“无证驾驶”,但是也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但是为了文明出行,避免不必要的被处罚,小易提醒广大“有证人士”记得带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