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连元,著名评书家。昨日却惨遭车祸,而肇事司机是醉酒驾驶。害的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想而知,醉酒驾驶真是害人不浅。
2014年5月29日上午,沈阳晚报微博发布消息称,昨晚致田连元重伤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已被抓获!今日凌晨1时30分左右,田连元所遇车祸吉AFD033的司机已被警方控制。此次事故中,当场死亡人员一人,系田连元之子,肇事司机赵晓明(男,36岁,吉林省长春市人)已被公安部门带回处理,3名伤者暂无生命危险。随后于9时13分又再次发布消息透露,肇事司机已被认定为醉酒驾驶。
据沈阳公安交警支队公布的信息,昨晚8时40分许,在沈阳青年大街浑河桥桥北,一辆黑色现代车由南向北越过中心护栏驶入逆向车道与一辆出租车及三辆轿车相撞,造成一轿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车内一名乘客受伤,出租车驾驶人及车内一名乘客轻伤的后果。经核实,轿车内受伤者为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据记者核实,田连元的儿子是从本溪开车到沈阳接当日从北京返回的田连元。车祸时,田连元坐在副驾驶位置。
田连元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亲属已赶到医院。据医务人员称,田连元因外伤造成颈椎一个椎体爆裂性骨折,而田老目前意识尚清晰,但说话声音微弱,其肺部伤势相对重一些。据其家属介绍,田连元有两儿一女,车祸中身亡的是小儿子田昱,在本溪市财政局工作。
案例分析:
酒驾出车祸的危害
一、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二、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三、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五、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我国法律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面对这样的酒驾追尾车祸,除了同情更多的是气愤。气愤的是肇事司机这种不对自己负责更不对他人负责的驾驶行为。不但害了自己更害了车祸现场里那些无辜的人!喝酒就不要开车,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情,但却往往做不到,都是因为心存侥幸,而这种侥幸却害得别人子亡。这不是第一个例子,每年每月都会有酒驾出车祸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的案例。酒驾的危害更不必提,希望今后所有的司机都引以为戒。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让自己放心,更要让家人和身边的人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