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驾照科目三夜间考试评判标准

驾考秘籍2015-09-22 00:00

科目三夜间考试时,每台考试车上都包括两个评判系统,即电脑评判和考官评判。两个评判系统共同评判考生驾驶操作,而两者的评判侧重点亦不相同。

  计算机智能评判: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2.通过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3.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考试员人工评判:

1.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2.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3.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4.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5.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6.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所以,考生若要通过科目三夜间考试,一定要熟知这两个评判标准,尽量避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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