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花钱找汽车陪练将受处罚

驾考秘籍2014-12-29 00:00

近日,在葛羊路与慈湖河路路口,发现一辆桑塔纳沿葛羊路缓慢开来。见路口有交警查车,该车辆就时走时停,执勤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开车的是一名年轻女驾驶人,车上还坐着四个人。当交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坐副驾上的男子,赶紧下车递上行驶证。

原来,车上坐的是三名学员和一个“汽车陪练”。因急于考试,驾校练车机会少,三名学员看到“陪练”广告,与“陪练”吴某约定好了时间,吴某驾驶自己的车来到葛羊路,就坐在副驾驶上充当起“教练员”,没想到刚走800米,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交警表示,像吴某充当教练、使用私家车作为教练车,学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驾驶机动车都属于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友情提示,花钱找汽车陪练的行为,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但害人害己,由此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财产以及人身伤害等问题,将来解决起来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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