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高速路上,前车突然变道,我急刹车,被后车追尾,未碰到前车,想问一下前车有责任吗?
前车没有责任,反而是追尾的车辆没有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应该负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从常理上讲,前车肯定有责任。
这种情况就是前车突然并线,结果你躲避并线车发生剐蹭,并线车溜之大吉,呵呵。
但从结果看,后车责任更大,
你的处理是对的,后车无论是因为没有保持足够的车距,还是处理不当,都难辞其咎。
你车和前车未发生碰撞,前车没有责任。由于你车和前车距离太近,后车和你车距离也太近,这样的情况下,前车突然变道你紧急刹车,后车跟你车也太近来不及刹车造成追尾。
2、在高速公路上前车突然变道后车追尾谁的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各负50%责任。
综合分析案例:
2009年2月10日12时25分,李某驾驶赣CE××××号轿车沿开发大道将军山对开路段由北往南行驶时,遇前方车流量大,车辆缓慢行驶,刘某驾驶粤A××××号轿车尾随赣CE××××号小货车同车道行驶至出事地点。由于刘某驾车跟车过近而刹车不及,造成粤A××××号轿车车头追撞赣CE××××号小货车尾部的交通事故。
本案俗称“追尾”,在交通事故执法工作中极为常见。两车引发追撞,安全距离判断失误是主因,引发追尾事故的因素很多,常见有以下几种:
(一)路口、人行横道、繁杂路段为事故多发地点。
(二)塞车时车辆缓慢行驶跟车过近。
(三)遇雨、雾、沙尘等能见度低的天气。
(四)前车遇紧急情况刹车。
(五)后车驾驶员跟车距离过于自信。
(六)后车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
(七)后车刹车系统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