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那么些人因为严重违法交通法规,驾驶证被吊销的;也总有那么些人驾驶证过期未及时换证导致驾驶证被强制注销的。这些驾驶人达到重新申请驾驶证的,也可以到交管部门去恢复驾驶证资格,但是也要吸取经验教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行为。
那在深圳,办理恢复驾驶证资格需要哪些条件、资料?如何办理恢复驾驶证资格业务呢?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处理完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1)申请人属于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未换证的;
(2)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3)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以上三种情况若已超过原准驾车型的允许准驾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可降低准驾车型办理。
3、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三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请参见《关于申请人身份证明的补充说明》);
4、机动车驾驶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遗失的,应提供书面遗失声明);
5、深圳市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4张驾驶证专用相片(与回执一致)。
温馨提示:
1、此项业务不可委托代办;
2、复印件要求为A4规格(其中居民二代身份证、居住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3、体检方式:到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联网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地点: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西丽业务办公点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与龙井路交汇处
咨询电话:0755-222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