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的是什么?
A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B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C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错误率36.9%

做错人数0

试题详解:

本题主要考察记1分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3分;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记1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9分。因此选择“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相关法规参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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