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新冠肺炎持续传播蔓延,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根据疫情防控指挥要求,多地驾培、驾考均发布暂停通知,现将现有信息汇总,以供参考。
江苏 南京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全面强化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的相关要求,南京市118家驾培机构3月17日起,全部暂停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活动。
交通执法部门要求各驾培机构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及时向学驾人员和教职员工做好解释、沟通工作。擅自开展培训活动,对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苏 宿迁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做好全市驾培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自3月14日12:00时起暂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线下继续教育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安徽 砀山
为全面保护驾培行业从业人员及学员人身健康、生命安全,按照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5号)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经大队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3月15日日起,暂停县域内一切机动车驾培业务。大队将对本通告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各驾校要切实做好解释工作,持续推动全县机动车驾培行业的安全与稳定,具体恢复时间视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届时另行通知。
天津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疫情传播,自2022年3月16日起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和“两个教育”现场教育工作。
广东 惠州
鉴于近期我市周边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更好地保障群众健康和车驾考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结合市疫情防控办有关要求,针对全市驾考业务办理作如下调整:2022年3月16日起,暂停惠安考场初学(增驾)科目一理论考试和满分审验教育现场学习及满分考试业务,恢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大中型客货车实习期满考试、驾驶证过期恢复、军警和境外人员换证的理论考试,以及科目二、科目三道路技能、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业务正常开展。
已成功预约3月16日至3月26日惠安考场科目一的考生,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统一进行转场,转场时间另行通知。
黑龙江 哈尔滨
根据《哈尔滨市道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号》要求,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3月7日起,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暂停道外区机动车驾驶人考场考试业务,恢复考试业务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陕西 宝鸡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竭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按照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3月8日发布)精神,结合交管工作实际,自2022年3月9日起,暂停全市受理各类车驾管业务、违法处理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业务受理工作。县级车驾管业务、违法处理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业务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执行本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即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对成功预约2022年3月9日至3月18日参加考试的考生,统一取消考试计划。
山东 淄博
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按照淄博市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要求,自2022年3月10日起,全市各考场(包括区县考场)全部暂停科目一考试业务。暂停部分已预约科目二、科目三及科目三安全文明的驾驶人考试业务。已经预约考试的考生,我们将统一取消考试,不计考试次数、不缴纳考试费,考生在恢复正常考试后另行预约考试。
吉林 梨树
由于近期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降低人员聚集引起的感染风险,梨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暂停驾考、违章记分现场学习交管业务,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违章记满12分科目一考试)。
吉林 伊通
由于近期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降低人员聚集引起的感染风险,伊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暂停驾考、违章记分现场学习交管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暂停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科目一考试业务。
二、暂停驾驶人审验、满分现场学习业务。
三、暂停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学习业务。
四、以上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辽宁 抚顺
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人员聚集提高传播风险,抚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决定,自2022年3月16日起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以及现场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业务,拟于3月21日恢复以上业务(恢复时间如有变化,将及时公布)。已预约3月16日至18日教育或考试的人员,车管所将统一取消考试,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
河北 石家庄
受疫情防控影响,交管局理论考试场、科目二考试场、科目三考试场,取消2022年3月13日-3月18日的考试,已预约考试的学员由车管所三分所统一取消。
河北 沧州
根据3月13日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全市全域进一步加强管控的通告》,鉴于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道路通行管控,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考生和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自即日起,暂停沧州市区和沧县所有车驾管窗口、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满分教育考试业务,以及全市互联网平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业务。
此外,4月1日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正式实施。为确保新规施行后能正常办理考试业务,部分地区暂停考试业务。
云南 丽江
自2022年4月1日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正式实施。为确保新规施行后能正常办理考试业务,结合我市实际,从4月1日起,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场(科目一)、丽江贵峰场地驾驶技能考场(科目二)、丽江安通道路驾驶技能考场(科目三)暂停驾考业务。
山东 济宁
为保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顺利贯彻实施,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7日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进行升级测试,测试期间全市各考场暂停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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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你应该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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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全国都停考了吗?
A:并不是。
虽然上述地区已发布停考通知,但仅限本地区学员,其他地区学员可向所在地驾校、车管所核实。
Q:取消考试,浪费考试机会?
A:不会浪费考试机会。
此次属于重大疫情防控下的特殊时期,所有预约成功的被取消不会浪费考试机会。等到疫情解除,恢复正常后再进行统一安排,请及时关注当地车管所通知。
待到春暖花开日,疫情散去时,我们重新开始,拿“照”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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