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三年期限是针对科目二和三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二条: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