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有一项车主连带责任。因为事故连带责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车主们稍有不慎就会踩雷。
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2018年以下这5种情况,车主们不再承担连带责任。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车辆买卖后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交通法》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只要买卖合同成立,即使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也生效,所以原车主不用对其发生的任何事故承担责任。
2、二手车分期付款买卖中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在分期付款的热潮涌动下,对于二手车的买卖,分期付款的形式也越来越普遍。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所有权的出卖方(原车主),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因为出卖方(原车主)虽保有车辆所有权,但对车辆不享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所以出卖方(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3、无偿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生活中亲朋好友因事借车的现象很常见。如果借用人在使用期间里,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不用承担连带责任的。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果出借人无过错,且对车辆又不享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车主则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由借用人、和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赔偿金额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由车辆借用人赔偿。
4、被盗车辆发生发生交通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5、肇事者擅自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时
在没有车主的允许下,如果肇事者强行擅自驾驶导致车祸,车主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如果车主因疏忽管理,没有尽到管理机动车的义务,使得肇事者擅自驾驶导致车祸。这时车主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在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较为常见。但是广大车主需要知道,2018年以上这5种情况,根本不需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