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字路口有红绿灯,行人的路线是直走,不用拐弯。机动车肯定不行,但是行人和非机动车呢?(没有人行道,不过有非机动车道)
在国内,闯红灯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无论是在十字路口或者是在丁字路口,红灯一亮,呼啦啦的还在过人,其实在行人闯红灯,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要接受罚款处理;如果在闯红灯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则是民事违法行为,涉及民事赔偿时,要承担部分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默认非机动车或行人属于弱势群体一方,且汽车驾驶员应该将避让行人作为基本的义务去遵守。
因此,即便有完善的证据证明机动车一方完全无责,也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而所谓的不超过百分之十,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初衷,也可以被理解成至少百分之十。
从法律法规上来说,对于闯红灯这件事,是完全不允许的,在现在社会上来说,很多人仿佛对于这种闯红灯的现象,都是无视存在的,路还是路,而交通灯却只是一个普通的“路灯”。
行人过马路看的不是灯,而是有没有车,车子还在远处,从众心理,觉得大家都没等红灯,自己跟着一大群人肯定没事。
很多行人在过路口时,其实并不是本身有急事所以闯红灯,而是一种心态,就是无视信号灯,认为信号灯没有用,这种心态在当今的国人中普遍存在,包括一些司机在作为行人时,也会有这种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