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学校过度到离家比较远的地方,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学校告知家长,学校门口的禁停路段在上下学时间段可以临时停车,所以上学期我们停车没问题,这学期,4月中旬开学后,所有的家长也都一直这样停,并且每天也有辅警在这条路上维持秩序,但是,24号,26号我居然违停被拍了,还两个,申诉,交警说这条路学校没有向交管部门申请,让我问问学校是向哪个部门申请的,给学校打电话,学校告知我有申请,但是要通过班主任告知我是哪个部门,并且还说我这种情况居然是首例,我也是无语了,所以我又和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居然告诉我说学校从来就没申请过,还说家长会上说了让家长骑电动车来接送,我就更无语了,难道就你们班说过,我问了其他年级的家长,说老师没说过。我真想不通,交警都说我做了冤大头。关键是后面还要接送孩子,周围又没有停车场,我该怎么做?这两个违章还能撤销点吗?